中新经纬11月7日电据商务部网站7日消息,经批准,自即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,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5号、56号、57号、58号,及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1号、62号暂停实施。
查询显示,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5号,公布对超硬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;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6号,公布对部分稀土设备和原辅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;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7号,公布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;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8号,公布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。
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1号,公布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;商务部公告2025第62号,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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